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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0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12-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发〔2009〕68号)精神,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做好西安市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西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

  3.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技术、环保政策,属于“指南”规定的技术领域,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4.具有以下条件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预期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⑵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⑶中省和部门联动支持项目,科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或获得金融机构融资项目;

  ⑷研究开发过程中预期能取得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支持:

  ⑴项目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⑵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结题项目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需符合《指南》中各计划规定的申报条件;

  2.项目执行期原则为两年至三年(具体根据计划项目类别确定);

  3.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3.附件材料,详见《指南》中各计划申报要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对申报单位有自筹资金要求的项目,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并明确自筹资金的来源。

  三、申报程序

  1.安装“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软件或者在线注册后,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或生成上报电子文件(XML文件),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同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按照网站发布的规范格式编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受理日期

  2009年12月8日-10日 新农村建设促进工程(除区县工业科技引导项目外);

  2009年12月14日-17日 工业应用技术研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余各类计划项目。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申秀霞

  联系电话:87082850

  附件:

  1.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发〔2009〕68号)

  2.2010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西安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4.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离线)申报系统

  5.可行性报告及附件材料

  6.商业计划书及附件材料

  7.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8.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乡镇实施方案

  9.西安市技术转移机构申报表

  10.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群

  科技推广处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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