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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1-27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0年中法蔡元培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高教科研部关于开展科研合作与人员交流的意向书》,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法国高教科研部欧洲及国际关系与合作司(DREIC)、法国外交与欧洲事务部全球化、发展与合作总司(DGMDP),以及法国国际交流人员接待管理中心(EGIDE)决定共同实施“蔡元培”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鼓励人员交流,促进中法两国各机构和实验室间建立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2010年留学基金委将选派项目留学人员赴法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该项目将资助中法双方的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最多可资助2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资助8人,其中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含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研究人员将以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身份前往法国开展科研工作,博士研究生将以联合培养博士生身份前往法国开展博士论文研究工作。中方研究人员的留学期限为3个月,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每个科研合作项目的可资助周期为2年,在此期间中法双方可互派人员到对方国家开展科研工作。其中,每位中方人员2年间可赴法一次。国家留学基金委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法方将免除中方人员在法的注册费及其他科研所需费用。中方人员派出前,依据自愿原则,法方还可在中国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个月的法语、法国文化及研究方法的培训,费用由法方负担。法方来华人员费用由法方负担。
  二、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询)规定的我校在职科教人员,均可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二)其它条件
  1.申请人应以合作科研项目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2-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
  2.中、法双方申请人此前需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项目受理机构。中方受理机构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方受理机构为法国国际交流人员接待管理中心(Egide);
  3.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0岁以下(1960年3月20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好外语水平,符合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语言要求。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以及中法“蔡元培”项目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2eddc920a3f24cdd86e508227619593b.shtml。
同时,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材料报到人事处人才办。
  2.学校审核通过后,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蔡元培”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of Program Caiyuanpei》,中法双方共同填写,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不超过2页);
  3.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不超过1页);
  4.联合培养博士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两封推荐信、经公证的英文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读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3份,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3套,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于2010年3月10日前交到人事处人才办。同时,请将材料1-3的电子版发送至rencaike@nwsuaf.edu.cn
     
   六、相关说明
  申请者应确保未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87082855

  附件:蔡元培项目申请表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 科研处

年一月二十五日

 

 蔡元培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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